-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5-00776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5〕4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5-15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叶斌委员:
《关于福建省各地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应严格保密购房者信息的提案》(202512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信息安全责任意识
2015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遵循“统一登记、分级负责、属地办理”原则,各地整合机构职责并构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我省除福州、厦门、平潭3个地区外,其余地区的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业务分别隶属两个部门管理,其中不动产登记业务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管理,不动产交易业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管理。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厅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全省系统内业务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宣贯,学习信息泄漏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举一反三,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使不动产资料信息安全成为工作中不可触碰的底线。定期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漏扫、自查、评估工作,推行“吹哨人”制度,通过12336统一监督热线,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有效打击泄密和保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二、健全制度,提升信息安全防护体系
根据《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各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强化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一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人员管理、教育培训、系统安全建设和运维管理等各项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与登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确保信息查询规范安全不泄露;二是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开展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建立数据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升级系统硬件支撑环境,形成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确保系统稳定、高效、安全运行;三是严格管控系统权限,按照“最小化”原则实行登记人员统一身份认证,动态管理权限,通过手机二次验证才能登录系统,在受理、登簿、审核等每一个环节实行权限控制。
三、加强监管,消除信息安全泄露隐患
坚持党建引领强队伍,将登记队伍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2023年我厅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建设成效评估,对全省83个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服务大厅进行全面“体检”。现场拦截访问样本量1680个、电话调查样本量2800个、神秘顾客体验样本量309个,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补齐短板,遏制权力寻租空间。
同时为确保安全责任可倒查,各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日志记录、视频回溯双重体系,聘请安全公司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检查与风险评估,认真排查信息安全隐患,严格防范数据泄露,保护购房者信息安全。对违反信息安全规定、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坚决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下一步,我厅将针对您提出的筑牢技术安全防线、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信息共享流程、构建应急响应预案四个方面建议,重点抓好“三个转化”:转化为排查安全隐患的问题清单、转化为强化制度保障的长效机制、转化为提升服务质效的改革举措,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陈 玲
联系电话:0591-87665831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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