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4-00353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4〕1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4-04-16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01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4-04-23 17:27

潘敖大委员

《关于统筹多方力量,加快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的提案》(第20241016号)收悉。我厅作为分办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对照您提案建议内容,涉及我厅工作是“强化政府引导和规划先行,制定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规划和国土空间适应气候变化规划;强化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分区分城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开展海岸带的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强地灾防治能力建设”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指导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做好灾害风险评估,确定主要灾害类型的防灾减灾目标和设防标准。针对气候变化影响,结合城市自然地理特征,优化防洪排涝通道和蓄滞洪区,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并加强对沿海城市因气候变化造成海平面上升的灾害应对措施研究。

二、加强地灾防治能力建设。一是扎实开展调查评价。为进一步解决“隐患在哪里”的关键问题,2022年8月起,我厅在全省83个县(市、区)部署开展“天上看、地上查、动态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全省新识别出高陡边坡近14万处,下一步将分级分类评价隐患点与风险区,强化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成果应用,进一步细化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划,为防灾减灾提供更为明确的工作靶区,降低基层防灾压力,提升管控成效。二是精准部署监测预警。我省已建成第三代省、市、县三级联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自动化预警系统。近三年,在全省61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建成2663处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监测设备在线率、预警处置率、虚警率等相关指标长期处于全国前列。监测预警平台建成以来累计发布预警信息189条,及时指导787名群众紧急转移,实际发生地灾73处,成功避免人员伤亡,取得防灾实效,直接受益群众达6.6万多人。下一步将根据增发2023年国债项目安排,在全省建成省市县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新建(改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1966处,持续深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三是持续加强综合治理。2024年将根据增发2023年国债项目安排,继续开展综合治理地灾隐患点700余处,进一步消除一批地灾隐患。四是有序开展避险搬迁。近五年来,全省实施地灾避险搬迁3221户1.1万多人,远离地质灾害威胁。下一步将根据增发2023年国债项目安排,有序推进1553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我厅立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等重要海湾河口,先后实施了15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27.3亿元,修复滨海湿地3.4万亩、岸线55千米,建设防护林3300亩。有序推进红树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共营造2.3万亩、修复1.2万亩,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目标。福州滨海新城、厦门下潭尾2个项目入选海岸带生态减灾协同增效国际案例,向全球推广;莆田湄洲岛等6个海岛被授予全国“和美海岛”称号。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廖敏辉

联 系 人:陈泽超

联系电话:0591-87665767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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