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001-2024-00351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4〕18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4-04-15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国道G316线邵武大竹谢墩至城郊莆明段公路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批复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24-04-23 16:34
邵武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国道G316线邵武大竹谢墩至城郊莆明段公路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385号)转发你市,请认真遵照执行。
你市要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社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国家税务总局
福建省税务局,南平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邵武市自然资源
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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