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福建省2016年度耕地分等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8 15:35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字号:大 中 小
各设区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2018〕20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30号)要求,应基于2016年度耕地分等成果(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开展耕地分等调查评价试算工作,该成果国家已统一下发至我省,现拟下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三调办耕地等级组派2人于3月20—22日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数据交接单(见附件)到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领取2016年度耕地分等成果(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资料,并负责将该成果下发至各县(市、区)。
联系人:程 飞 0591-87662026
附件:数据交接单
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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