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48号),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为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省自然资源厅三定规定,对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 任:
林文斌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副主任:
林孝文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级干部(分管业务技术等方面工作)
王 轩 省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分管综合协调等方面工作)
成 员:
王 岩、林中甲、张 勇、陈德勇、俞文峰、唐 更、陈明杰、杨玉章、郑 鸿、潘志敏、锜言寿、肖金华、林 芳、王其标、许 玲、陈 琼
二、各工作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一)综合组:具体工作由自然资源厅调查监测主管处负责。
组 长:王 岩
副组长:刘长友、杨 云
主要职责: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承担有关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网络维护、信息综合、新闻宣传、业务培训、人员管理、资料归档、保密、接待等工作;负责拟定综合性管理制度和规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监督各项制度和计划执行;统筹省级经费预算编制,组织省级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协调办公室固定资产采购、使用和管理等。
(二)调查组:具体工作由自然资源厅调查监测主管处会同规划院负责。
组 长:陈文强
副组长:刘章琳、潘朝翔
主要职责:负责调查实施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省级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地规范开展调查;制定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具体办法;组织全省调查成果检查核查、统计汇总、编制集成和资料归档;负责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调查成果日常变更维护;负责有关政策性问题的研究和指导等。
(三)技术组:具体工作由自然资源厅规划院负责。
组 长:肖金华
副组长:毛玉龙、陈广扬
主要职责:负责调查相关技术工作。组织制定调查技术规定、补充规定和基础图件制作技术规范;审核县级技术设计书;组织生产和收集调查基础资料并负责分发;制定基础图件管理办法及保密制度;负责调查技术指导和技术性问题的研究及处理;负责国家下发的调查底图的接收、分发、备份管理;配合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和核查等。
(四)数据库组:具体工作由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负责。
组 长:林 芳
副组长:林浩顺、张寿选
主要职责:负责省级调查数据库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根据数据库建设要求,会同相关工作组做好省市县三调数据库建设规范化的督促指导;负责省级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发、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等。
(五)质量监督组:具体工作由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
组 长:邬建耀
副组长:李 炎、陈 祯
主要职责:负责调查质量监督相关工作。制定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组织调查过程质量监督检查;指导市、县(区)开展分阶段检查和县级自检、市级预检;配合全省调查成果质量检查核查和省级验收等。
(六)权属组:具体工作由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
组 长:陈 琼
副组长:高学文、李国忠
主要职责:负责调查涉及有关权属问题的处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办法;指导调查中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及不动产登记衔接工作;承办全省国土调查中的重大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处工作等。
(七)耕地等级组:耕地质量等级工作由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负责;耕地分等定级工作由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处负责行政组织协同,具体事务工作由整理中心负责。
组 长:王其标
副组长:程章晓、詹 勇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省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工作实施方案、技术补充规定和相关标准;指导各地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检查各地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成果;负责全省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成果汇总、分析与上报,建立全省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成果数据库等。
(八)专家组:具体工作由自然资源厅规划院负责联系协调。
组 长:李相一
主要职责:协助制定有关技术规定、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等,通过巡查咨询和考察等方式对各地工作进行指导。
请各地按照有关要求抓紧调整成立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设区市为单位将调整后的办公室人员名单于2019年2月15日前报省三调办。
联系人:乐吉江,0591-87665710
电子邮箱:fjbdcdj@163. com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