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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东南生态脆弱区监测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日期: 2022-04-13 12:27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处 浏览量:{{pvCount}}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东南生态脆弱区监测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进一步凝聚科研力量,推动科研创新和学术交流,创新中心聚焦耕地保护、土地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设立开放课题,接受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人员申请开展研究,也欢迎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与创新中心合作开展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申请指南如下:

一、资助对象

凡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科技工作者均可作为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对具有相关专利或与创新中心科研人员合作的申请人给予优先考虑。

二、重点资助方向

1、福建省耕地“进出平衡”实施路径及应对策略研究

2、福建省耕地“非粮化”和“非农化”面临的矛盾与对策研究

3、福建省新增耕地后期管护路径与对策研究

4、福建省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

5、东南丘陵耕地边界植物多样性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

6、探索不同类型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路径及模式

拟立项数:4-6项。

三、资助额度

每项课题经费支持总额度原则上不超5万元,采用两次拨付方式,首次拨付2万元,尾款按照最终成果专家评审等级:优、良、一般,分别拨付3万元、2万元、1万元。

四、申请程序及要求

1、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申请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寄送至创新中心综合管理部,同时发送电子版。无单位意见(含公章、签字)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2、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请。

3、申请截止时间:202251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4、创新中心将组织评审,择优资助。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须与创新中心签订项目任务书。

5、禁止重复立项,已获得国家、省级及其他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研究期限及成果考核要求

1、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原则不超过930日。

2、除成果报告外,至少还应完成以下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1项成果,该项成果考核时限可在结题评审后延期半年完成。

1)申报或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专利1项;

2)形成技术转化落地方案,或启动1项技术工程化落地示范,或完成1项技术工程化落地示范;

3)形成1项标准规范建议或完成1项标准规范(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4)申报或取得软件登记1项;

5)公开发表1篇或以上学术论文(核心期刊及以上);

6)形成书稿或出版专著1本;

7)申报或取得市级以上奖励1项。

3、凡经创新中心经费资助的课题,其研究数据及成果由创新中心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研究成员将自动成为创新中心的流动研究人员。

资助课题公开发表成果时必须在作者单位处标注创新中心名称,在基金项目处注明“福建省自然资源科技创新项目资金资助”,且注明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署名的成果不计入课题研究成果。具体署名方式如下:

中文:自然资源部东南生态脆弱区监测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福州,350001

英文: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for Monitoring and Restoration Engineering of Ecological Fragile Zone in Southeast China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Fuzhou350001

4、获资助的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东南生态脆弱区监测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课题研究,在课题实施中期按要求向创新中心递交工作进展报告。课题结题后的一个月内,课题负责人应将全部电子版成果以及成果鉴定材料报送至创新中心综合管理部办公室存档,延期完成的研究成果应在成果完成或发布后提交至综合管理部办公室。延期仍未完成的课题负责人,创新中心将不再接受其课题申请。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38,3号楼406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程飞

联系电话:0591-87662026

E-mail3316834343@qq.com

 

 

自然资源部东南生态脆弱区

监测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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