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各土地估价机构: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9号),我厅于11月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依托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随机抽取已备案土地估价机构15家、土地估价报告30份,重点检查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规范性,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土地估价报告质量情况。经组织专家初审、复审,此次抽审的30份报告中无一等、二等报告,四等以上报告24份,合格率80%,五等报告6份,不合格率20%。福建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履职情况的各项检查结果均为合格。
(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规范性情况。根据《资产评估法》第五条“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评估业务,应当加入评估机构,并且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从事业务”的规定,评估专业人员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从事业务。经抽查,15家机构中,3家机构的5名估价师涉嫌在多个机构执业,违规机构占抽查总数的20%。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土地估价协会”)要认真落实《资产评估法》,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土地估价行业监管,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立即抓好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土地估价协会要对相关机构进行约谈,开展行业内部通报批评,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间节点,督促相关土地估价机构、估价师限期完成整改,整改报告请于12月底前正式反馈省厅。二是强化行业自律管理。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梳理土地估价行业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专项培训和行业指导,认真学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自然资办发〔2024〕54 号)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引导土地估价机构、估价师规范职业行为,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附件:
1.2025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2.2025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不合格报告主要问题汇总表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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