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规定,现将“厦门洪兴温泉开发有限公司洪塘地下热水补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情况表、关于厦门洪兴温泉开发有限公司洪塘地下热水补缴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计算说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明确意见及相关理由,并附《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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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示公众意见表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2月10日
厦门洪兴温泉开发有限公司洪塘地下热水补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情况表
报告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值 (元) |
委托评估单位 |
评估目的 |
公示起始日期 |
备注 |
关于厦门洪兴温泉开发有限公司洪塘地下热水补缴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计算说明 |
福建省自然资源评审中心 |
534403.8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采矿权出让收益 |
2025年2月10日 |
详见计算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