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省国土资源厅 时间: 2014-01-20 09: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福建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fjgtz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3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665620,电子邮箱:fjgt-xxgk@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我厅继续深入贯彻《条例》,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质量的总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宗旨,切实履行职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为公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了高效、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办理流程

  依据《条例》,结合我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完善了《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多项制度,并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办理流程,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支持。

  (二)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主平台的作用,全面及时发布国土资源政府信息。2013年,我厅为更好地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的作用,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重新梳理我厅行政职权目录,将行政职权事项与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业务类别分类,建立主题服务。同时提供办事资源高级查询,公众可按照各种业务分类查询到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内容,使公众能更快查询到所需数据,做到更加为民、便民、利民。

  二是有针对性的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时机,在网站上开辟专栏,宣传国土资源政策,宣传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厅长信箱”、“网上咨询”等栏目的建设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处理网上留言等,利用网站互动交流栏目认真开展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工作,拓宽参与渠道,及时了解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对反应强烈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定期对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对公开的深度、广度进行挖掘和拓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依据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评比标准,网络管理人员坚持每天查看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12月底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信息更新和网上办事等情况,按照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检查与学习讨论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达到了检查工作,交流经验,提升能力的目的。

  二、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征地信息公开

  我厅始终对征地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中心工作同步设计,与业务工作同步展开,与全面建设同步推进,二是将征地信息公开列为今年我省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责任。三是及时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 号),指导全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征地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平台建设,完善征地信息查询制度

  我厅今年对厅门户网站进行了梳理改版,提供高级检索,可按分类查询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相关内容。2013年共公开征地批文1303份,公众可通过互联网查询到征地批复、征地范围等信息。同时,不断拓展网上公众参与功能,开展了征地信息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举办厅领导和业务处处长在线访谈。加强国土资源信箱的办理回复工作,政府网站与公众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三)提升公开质效,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

  按照厅征地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安排,我厅今年继续抓好两个重点环节。一是依法履行征地告知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在征地报批前对拟被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权属、地类等有关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告知和确认。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征地听证记录和纪要以及市、县政府对听证提出问题的协调意见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二是批后实施征地时严格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法定期限内,由项目所在地发布政府征地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在公告期内为被征地群众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四)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加快推进征交地工作

  2013年我厅继续深入推广全面落实“和谐征迁工作法”,通过主要领导“五亲自”、工作班子“五尽心”、组织实施“五到位”、安置补偿“五严格”和征迁安置“五满意”,最大程度地保证被征地农民对征地信息的知情权,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征地拆迁的动态多元补偿机制,落实补偿安置工作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切实保障被征拆人的合法权益。为省政府代拟《关于加快推进征地交地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全省,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交地程序,完善配套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推进征迁过程合法公正,有效化解征地矛盾纠纷和冲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18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共向社会公开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445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2013年公开的1418条政府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7条,土地管理类信息1303条、地质矿产管理类信息1条、地质环境管理类信息11条、综合类信息等26条。

  (三)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厅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 www.fjgtzy.gov.cn。

  2.在省图书馆、省档案馆等政府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3.通过政府公报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3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92条),主要是通过当面申请、网上申请和信函申请三种方式进行受理,主要涉及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情况,我厅全部予以答复。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77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的4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信息”的54件,“因信息名称不明确,出具补正通知书”的24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申请人要求汇总相关数据。二是申请人要求公开正在审查中的信息。对于申请人要求汇总相关数据的申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集信息的义务”,故不予公开相关信息。对于申请人要求公开正在审查中的信息的申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故不予公开相关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历年来(包括2013年度),我厅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共有2件针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主要涉及“用地报批材料”等公开事宜。根据国土资源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用地报批材料由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公开,申请人对此不服提请复议,复议机关依法驳回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2013年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厅将紧紧围绕保障发展、保护资源、服务民生这一中心,立足于人民群众需要和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环境,拓宽公开渠道,增强公众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三是加强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八、附表: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3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18

445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18

445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28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60

49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1

106

2、网上申请数

72

232

3、信函申请数

67

15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60

49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77

27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14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

2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78

18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2

2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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