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本网 文号:闽国土资办〔2009〕4号 时间: 2009-03-23 10:18

 

闽国土资办〔2009〕4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09〕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厅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在实际工作中一并贯彻执行。

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范围,对照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界定2009年拟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并将结果于 3月 30日前 报送厅信息公开办。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我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二、要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要按照厅《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的报送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

明确每个月的10日、20日和30日为政府信息的统一报送时间,报送的内容包括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相应的纸质材料、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厅信息公开办在每个月月初将各单位上一个月报送信息的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

    三、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今年我厅被省政府列为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之一,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政府信息开展相关解读工作,方便群众理解我厅相关重要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土地和矿产违法案件执法结果信息的公开,逐步形成执法结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

四、要进一步加强厅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众参与功能,切实发挥网站“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三大功能,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五、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总结,积极选派干部参加省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我厅干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信息公开  要点  通知

抄送:本厅领导,存档。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23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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